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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情報/屏東e報-記者吳富正、湯佳寧/2015.06.23.屏東報導】
 屏東縣政府社會處提醒設籍屏東縣之身心障礙者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均無自有住宅且本人購買位於屏東縣之房屋,可於7、8月開始提出購屋貸款利息補貼申請以維護自身的權益。屏東縣政府為照顧身心障礙者居住所需,訂有購屋貸款利息補貼辦法,凡設籍屏東縣之身心障礙者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均無自有住宅且本人購買位於屏東縣之房屋,家庭總收入平均未達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標準4倍,且未曾接受政府購屋貸款利息補貼或興建住宅費用補助者,購買自用住宅未滿5年,且辦有貸款尚未全部清償者,即可申請購屋貸款利息補助。申請購屋貸款利息補助以國民住宅貸款優惠利率為計算基準,補助原購屋承貸銀行貸款利率與國民住宅貸款優惠利率之差額,貸款額度每戶最高220萬元。


 屏東縣政府社會處身心障礙福利科表示,有意申辦之身心障礙者,應檢附前半年繳款證明及應備書表資料等相關文件,向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公所社會課(民政課)或縣政府社會處辦理,詳細內容可至社會處網站(http://www.pthg.gov.tw/planjdp/)下載申請表或至社會處身心障礙福利科(屏東市自由路527號2樓)領取,如有疑問,亦可電洽 08-7320415 begin_of_the_skype_highlighting 08-7320415 免費 end_of_the_skype_highlighting 轉5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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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情報】http://blog.news-007.com/pd/news_ii.html?nID=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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