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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情報/屏東e報-記者吳富正、湯佳寧/2015.06.25.屏東報導】
行政院勞動部公告自104年7月1日起,「基本工資」每月薪資由現行19273元調整為20008元;每小時時薪由現行115元調整為120元。勞資雙方約定之每小時基本工資,如有低於調整後之基本工資者,應自104年7月1日起依法調整。屏東縣政府勞工處林德輝處長表示,勞雇雙方約定之工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請確實遵守勞動法令給付工資之規定,如確有違法情事,一經查獲,除處以2萬元至30萬元之罰鍰外,公布違法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姓名,並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將按次處罰。且雇主仍應補足工資。
勞工因有權益受損者,可向勞工處詢問,以確保自己的權益,諮詢電話08-7558048 begin_of_the_skype_highlighting 08-7558048 免費 end_of_the_skype_highlighting轉33、3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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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情報】http://blog.news-007.com/pd/news_ii.html?nID=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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