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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情報/屏東e報-記者吳富正/2014.09.03.屏東報導】
 使用牌照稅第7條第1項第8款條文業於103年6月18日經總統公布修正,將自104年1月1日施行;屏東縣政府稅務局有鑑於此次修法攸關身心障礙者權益,該局訂9/9、9/10上午10:00〜12:00在該局第一會議室召開座談會,邀請縣內身心障礙38個團體約80人參加,加強宣導身心障礙免稅車輛修法後規定。施錦芳局長表示,屏東縣免稅車輛達2萬8千多輛,為了能讓身心障礙者進一步了解修法前後「親等」及「汽缸總排汽量」等條件限制差異,特舉辦本次座談會,向身心障礙團體加強宣導,確保自身權益。

20140903-屏東縣政府稅務局為宣導使用牌照稅之修法規定0909、0910辦身心障礙機構、團體座談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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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政府稅務局http://www.pttb.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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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情報】http://blog.news-007.com/pd/news_ii.html?nID=112

屏東e報-吳富正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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