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情報/屏東e報-記者吳富正、湯佳寧/2015.07.13.屏東報導】
衛生福利部屏東醫院腸胃肝膽內科近日門診一位嚴重肝硬化病人在接受兩年多的醫療後,肝硬化的病徵改善之際,卻將病情改善歸因於某保健食品,並廣為宣傳之,造成社會大眾誤解肝硬化可以偏方或保健食品治療。腸胃肝膽內科劉大維醫師認為有必要針對肝硬化照顧原則與病情預測加以說明,以正視聽,避免誤導。肝硬化的病情分級廣泛為以Child Pugh積分系統加以分級,其中觀察重點如下列五項:
(1)意識狀況,象徵肝臟的解毒能力。
(2)腹水,可評估肝臟硬化的程度。
(3)白蛋白,可評估肝臟吸收營養並合成蛋白的能力。
(4)黃疸,代表肝臟代謝能力與膽道疏運的能力。
(5)凝血功能,象徵肝臟合成凝血因子的能力。
這裡面並不包含大家耳熟能詳的肝指數如AST/ALT(亦作GOT/GPT)。因為AST/ALT是肝臟受損之後釋放出來的物質,代表的是肝臟是否繼續受傷中,而硬化的肝,若有繼續受傷應該要積極找出原因,但是正常的AST/ALT也可能意味殘存的肝細胞太少,即使再受傷,也不會大量釋放這些物質。換言之,用AST/ALT來評估肝臟殘存功能是不精確的,應該以上述五項觀察重點為主。
肝臟功能繁多,上述五項觀察重點是較容易由臨床、檢驗檢查以評估的功能,而肝硬化常見併發症也可從這五項重點中觀察得到。這五項觀察重點中,只要有兩項以上稍微嚴重,或一項以上特別嚴重,就進入中度、甚至重度肝硬化,反映出肝臟已經失去原本的功能,也就是失去「代償能力」。關於代償能力,可舉一台老車為例,想準時到達目的地,老車可能得頻頻換檔,更耗油的去跑,也就是老車可用「檔位」、「油耗」去「代償」而發揮應有的效果;一旦車子的重要零件故障,那就動彈不得,無力回天,也就是「失去代償」─油門怎麼催都跑不動了。當中度甚至嚴重的肝硬化,肝臟就已失去代償能力,這是一個不可逆(亦即不會復原)的狀況,病情若始終未能好轉,只有換肝一途。
劉大維醫師提及,肝硬化治療失敗的常見原因就是不遵醫囑、在服用療效不明之食品。這些號稱促進健康的食品標榜許多「未經大規模研究證實」的治療效果,輕則延誤病情,重則加速健康惡化。本文所描述的病人,十分配合規律的門診追蹤治療,努力一年多才有病情改善之成果,實非健康「食品」之效。現代醫學中,各疾病的治療規範與指引,每年都會更新數次,若有效果奇佳的新藥,必定會在各大醫學會議中不斷探討,接受各方的質疑,經多次大規模研究證實療效,才可能由主管機關核可,以「藥品」上市。藥品上市後各地區病患治療的相關報告也會不斷被檢討,以修正投藥規範、保障病人權益。若該健康「食品」真有療效,而醫院門診卻不能開立處方,那病患也大可不必回診,自行購買該「食品」治療即可─而這一點是不肖商人在鼓吹療效時始終不敢宣稱的。中度與重度肝硬化病人,儘管四肢健全,但也是生理機能(肝功能)某種程度的殘障。肢障病人需要柺杖輔具,肝硬化病人則仰賴藥物與生活飲食切實地遵循醫囑。因為疾病本身不會復原,所以是醫師與病人一起面對的長期抗戰,若轉而尋求偏方與保健「食品」,肥了不肖商人荷包事小,延誤病情則將悔之莫及!
衛生福利部屏東醫院http://www.pntn.mohw.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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